
昨晚,吃了張罰單
在時速60miles (~100km)的路段開到72miles(~115km) (冏ㄝ~美國這邊的高速公路速限大多都是70miles/hr呀...雖然晚間其實是65miles/hr...有低一些)
也來不及跟警察唄唄求情,罰單就開下去了 T^T
本來想說乖乖認栽,破財消災唄!
回到家上網搜尋了一下,看到有人說吃交通違規的罰單是美國文化,因為米國人16歲就開始開車啦,吃幾張罰單好像沒啥大不了的;甚至有被開過幾十張罰單的人在網路上分享"打擊/對抗超速罰單(beating/get away with speeding tickets)"等等的文章
讓我不禁認真的思索是不是要來戰鬥一下,捍衛一下自己的權利... 以及荷包
所以,我就開始做起我的research了......
→看到閃燈就要想辦法找地方停了,local的話就靠邊停,highway看是下交流道或靠路邊(安全也是要顧);之前弟剛拿到駕照在開車時,看到閃燈還反應不及,不顧而去的一直開心的油門踩下去,以致警笛大作我們才知到要停下...警察唄唄走過來頗是不悅差點沒掏槍啊);被攔下(pull over)後,要乖乖的停下,手記得要放在方向盤先別亂拿東西,等警察唄唄出聲了在去拿錢包駕照,不然說不定會被誤會;態度要有誠意兼有悔意的試圖跟警察唄唄討價還價看看... 甚至還有美國被開N張單的老鳥PO文說,除此之外,事後(出庭日之前)可以去找警察喝茶聊天當好朋友 @@?! (那他們不會很忙嗎??) [參考]
→警察開罰單後,會叫你簽名領罰單/傳票(citation)... 不過這不代表你認罪 (警察唄唄說要簽名時有說明唷)








